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
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是关系国家信息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机构编制部门承担的一项新的职责,为切实做好这一工作,根据公安部、中央网信办、中央编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互联网网站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公信安[2015]2562号)和全国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做好我区网上名称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名称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
网上名称管理工作是以中文域名注册、网站审核、网站挂标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工作。
为保障网络安全,维护国家利益,推动信息化发展,2014年2月,中央专门成立了由习近平总书记任组长的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加强党政机关网站安全管理的通知》(中网办发文[2014]1号),提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规范注册,使用中文域名,并在其网站加挂网站标识,以实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上名称与实际名称相符,确保域名与网站的安全运行;同时明确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文域名注册及网站标识管理工作由机构编制部门承担。中文域名是互联网中文地址,其中政务和公益域名是我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专用域名。建立政务和公益域名体系,有利于公众在互联网准确识别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获取真实可靠的政务信息,是实现政务公开的重要基础。网站标识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网上身份证”和“防伪标志”,建立和规范党政机关网站标识,有助于公众识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发现和打击仿冒网站,有助于保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的权威性、严肃性。
二、工作任务
今年以来,各地、各单位认真落实省市文件精神,积极开展了政务和公益域名注册工作,域名注册量大幅提升,但仍有少数单位由于种种原因未申请注册,截至目前,全区有机构294个。已注册中文域名单位218个,未注册中文域名单位76个。(未注册单位名单附后)。5月份市编办就我区这项工作进行督办,省编办5月底下发了通报。
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无论大小,是否有自建网站,均须按要求注册“政务”或“公益”专用中文域名,在成功注册中文域名的基础上,凡有自建网站的单位还需完成网站标识申请和加挂网站标识工作,尚无网站的单位,可先行申请域名注册,待网站建成后再开通使用。
三、办理程序
申请单位填写政务和公益域名注册申请表,加盖公章,并提交相应材料至区编办,(党政群机关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由区编办审核后上传中央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代申请注册。
四、时间安排
全区未进行中文域名注册和网站挂标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应于2015年12月15日前全部完成,并实现域名注册和网站挂标“两个全覆盖”。12月中旬,全市各县、市、区交叉检查,12月底全省将对各地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全省通报。
五、注册费用
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域名注册费用及续费已纳入财政预算,今后的域名注册费用及续费不需要由单位支付,由区编办统一向中央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支付。
六、有关要求
1.网上名称管理工作是以域名注册,网站审核,网站挂标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工作,是赋予机构编制部门以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一项重要职责任务。请各单位站在维护国家利益和信息安全的角度,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尽快明确一名同志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中文域名注册和自建网站加挂标识工作。
2、凡已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按规定依法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并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后进行中文域名注册,对未依法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将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进行查处,并且在下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布局结构调整规范时,予以撤销和整合。
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文域名注册和网站挂标具体操作流程,政务公益域名注册申请表请在专项工作QQ群(群号:516422457)中下载。工作中如有技术操作方面问题,请及时与区编办联系解决。
联系人:严蕙
电话:0724-2337866 18772727990
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17日
附件:1.省编办《关于进一步做好网上名称管理工作的通知》
2.未注册单位名单
3.自建网站单位申请标识证书和挂标操作指南